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九条第(三)款、《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第十三条第(五)款及《湘潭大学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函,审计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3月18日起,对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宁国良2004年1月至2013年6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恳请继续教育学院及学校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地、负责任地提供和反映宁国良履职情况。
联系人:刘朝晖
联系电话:13017154068
固定电话:58292981
审计处办公地点:湘潭大学办公楼B208,B210
湘潭大学宁国良经济责任审计组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