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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0年度预算管理审计进场会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1-05-03 点击量:

    2011年4月28日,湘潭大学2010年度预算管理审计进场会在办公楼311会议室召开。校纪委书记宁建民、副校长刘长庚、校长助理张海良、总会计师刘长青出席,教务处、研究生处、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由校纪委书记宁建民主持。

    会上审计处处长钟希余简要说明了学校预算管理审计总体方案,审计处副处长、主审刘朝晖介绍了本次预算管理审计工作具体安排。

    教务处处长周琦代表被审计单位做了表态发言,深刻认识预算管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并承诺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听取、采纳审计建议,不断改进本部门工作。

    总会计师刘长青就预算管理审计在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为被审计单位分担压力、优化财务管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发表了意见,并充分肯定了审计处编制的预算管理审计工作方案。

    副校长刘长庚进一步强调了预算管理审计对加强学校财务监督、提高学校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期待高水平的预算管理审计结果为学校预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并要求审计组合理合法审计。

    校纪委书记宁建民在总结讲话中对本次审计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第一,审计组务必按有关法规、制度和审计方案开展工作,不发生任何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保守秘密,坚守职业道德,尽量少打扰被审单位日常工作;第二,被审计单位务必理解、支持、配合审计工作。

    背景资料:

    湘潭大学制定《预算管理审计工作方案》

    教育部教财(2008)12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规定:“高校要将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列为年度常规工作,安排内部审计机构在事前介入,了解预算编制和调整情况;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对校本级和所属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审计,对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确认和审查”。为切实有效推进预算管理审计工作,确保预算管理审计工作有效、规范、科学的开展,湘潭大学拟定了《预算管理审计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出了在对被审计单位按照其在预算管理工作中所掌握的权限进行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各年审计内容和范围的审计模式。该方案于2011年4月13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该审计模式的具体内容:

    (一)对被审计单位的分类

    将被审计单位分为:

    1、掌握总预算管理权的部门,主要为学校财务部门。

    2、掌握部分专项经费二次分配管理权的部门,一般为教务、科技、社科、研究生、人事、实管等部门。

    3、只有预算经费支出使用权的部门。

    4、各学院教学部。

    (二)确定各年审计内容及范围定

    1、每年均审计的内容和范围

    (1)上年学校总体预算管理情况。被审计单位主要为掌握总预算管理权的财务部门,审计内容为学校总体预算管理情况、收入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支出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审计重点为学校总体预算管理情况。

    (2)上年教务、科技、社科、研究生、人事、实管等部门预算管理情况。审计内容为这些部门的预算管理情况、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审计重点为这些部门掌握二次分配管理权的专项经费的预算管理情况。

    (3)上年校部公用经费预算管理情况。

    2、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学院教学部的预算管理情况,分三个年度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为这些部门和单位的预算管理情况、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审计重点为这些部门和单位的预算管理情况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三)具体审计内容及范围

    详见《湘潭大学预算管理审计工作方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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